浙江/湖州-2018-10-14 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长兴县财政局批准,现就龙山街道*********年广告设计制作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要求 | 入围数量 | 预算金额 | 服务期限 |
* | 龙山街道*********年广告设计制作服务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需求 | *名有效供应商 | ***万元 | *年 |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 时至**:**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长兴县县前东街通宝城*******)。
*.报名及认购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报名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介绍信(原件,注明本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份);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份);
*.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售价:工本费***元/套,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肆万元。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电汇/网上银行转帐形式交至下列帐户。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及时到帐,各投标单位应提前从开户行汇出,凭回执到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处领取收据。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西湖支行
银行账号:*******************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年**月*日*∶**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龙山街道锦绣路*号市民服务中心*楼)(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龙山街道锦绣路*号市民服务中心*楼)(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开标,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长兴县人民政府龙山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陆主任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长兴县县前东街通宝城*******
*、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长兴县人民政府龙山街道办事处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