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17-05-26 00:00:00
长兴县泗安镇仙山中心小学无土栽培阳光棚新建工程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现就长兴县泗安镇仙山中心小学无土栽培阳光棚新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人民币**万元整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叁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的发售
*、发售时间:****年*月**日* *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
*、发售地点: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兴县明珠商务大厦***室,新紫金大酒店旁)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售价:工本费***元/套,售后不退。
七、购买公开招标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单位介绍信;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
*、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传真等联系资料一份。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资格认定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
投标人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网上银行转帐的形式(其他方式无效)交至下列帐户:
帐户名称: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庆春支行;
银行账号:*******************。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长兴县锦绣路*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时在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长兴县锦绣路*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公开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
“长兴县招投标中心” ( ****://***.*****.***.**:****/*****/*******.****)
十二、业务咨询
*、长兴县泗安镇仙山中心小学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
*、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传真):************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长兴县泗安镇仙山中心小学
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