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16-07-29 00:00:00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兴县中医院二期医疗综合楼项目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对电梯设备供货及伴随服务进行招标,招标人为长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招标组织机构为长兴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事务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
*.* 项目名称:长兴县中医院二期医疗综合楼项目电梯设备供货及伴随服务
*.* 建设地点:长兴县雉城街道长吕路**号
*.* 建设规模:拟建项目建筑面积约*****平米,其中地下面积****平米,建筑总高度**.***;结构类型及层数:框剪结构,包括地上**层,裙楼*层,地下*层; 本次招标的概算造价为***万元。
*.*招标范围:垂直电梯共*台。包括*台小机房医用电梯,速度为*.***/*, 载重******;*台无机房乘客电梯,速度为*.**/*和*.**/*,载重******和*****,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销售商;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电梯投标品牌的制造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亿元人民币或≥****万美元,销售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 *)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证书(乘客电梯*级证书,病床电梯*级证书,型式为曳引式客梯)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级证书或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设备制造企业;或电梯设备制造企业与有资质安装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或指定销售商与有资质安装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或具备安装资质的指定销售商;
*)联合体投标的,仅限于电梯制造商或销售商与具有电梯安装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且必须以电梯制造商或销售商为牵头人,且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规定的情形。投标人若为销售商,须提供所投品牌的电梯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开具的唯一授权书,并出具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同一产地的同一品牌制造商或者销售商只能以一家投标人的名义投标;
*.*所投电梯品牌的制造商****或****年主营业务收入(电梯设备)不少于**亿元人民币。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规定的情形;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电梯品牌为:外商独资或合资企业生产、组装的电梯品牌。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未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单位,请于 **** 年 * 月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生成银行帐号”生成本单位该标段的“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该子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允许非会员单位投标,非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的投标人应当在该标段招标公告页面点击“非会员网上注册”进行一次投标有效的临时注册,凭“注册凭证”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生成“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该子账户缴纳保证金。
*.* 本工程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为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街道锦绣路*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本工程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招标投标网、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长兴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事务处
地 址: 长兴县雉城镇明珠路***号 地 址: 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楼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杭工 徐工 联 系 人: 邹工
电 话: *****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