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17-03-24 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长兴县财政局批准,现就长兴县泗安镇人民政府泗安镇浙皖大道振兴大道改造立面夜景照明工程**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 | 采购内容 | 单位及数量 | 预算价(万元) |
** | 泗安镇浙皖大道振兴大道改造立面夜景照明工程**标 | *项 | *** |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类证书;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
(*)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应有单位任职文件);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类证书;
(*)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上午*:**至**:**,下午**:**—**:**)(北京时间,下同);
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长兴县泗安镇市民服务中心一楼(长兴县老***国道与绿荫大道交叉口,既长兴县泗安镇原开发区办公室一楼);
提交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并提供本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及报名项目名称和编号等联系资料一份。
*、采购文件***元/套,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年*月 ** 日**:**时(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网上银行转帐形式交至下列帐户。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及时到帐,各投标单位应提前从开户行汇出,凭回执作为保证金凭证。)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杭州市中信西湖支行
银行账号:*******************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年*月** 日**:**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省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号*楼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招标代理窗口,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年*月 **日**:**时在浙江省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号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长兴县泗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姜主任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工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长兴县泗安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