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20-04-22 00:00:00
长兴县画溪街道*********年度市政、景观工程设计定点服务单位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长兴县画溪街道*********年度市政、景观工程设计定点服务单位招标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县人民政府画溪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设计费为**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市政、景观工程项目设计,包括项目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服务对象包括本街道及辖区范围内下属平台公司、事业单位、各行政村等,需另行组织招标或有特殊要求的项目除外。本次招标共选择*家设计单位为中标入围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少于*家将重新组织招标。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中标单位承接服务期限内的相关设计业务,具体任务以业主审批的任务单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项目负责人要求:*人,其中:①市政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道路或者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②景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并出具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长兴县中央大道****号格兰国际广场*座**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等及上述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至长兴县画溪街道办事处招投标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保证金,招标人一律不予受理。【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亲自准时到场参加开标,并在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前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给现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验、核实并留存,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人民政府画溪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唐主任
电话:***********
招标组织机构: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工
电话:************(***********)
长兴县人民政府画溪街道办事处
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长兴县画溪街道办事处招投标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