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18-12-17 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现就****年—****年龙山新区公共绿地零星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名称 | 实施范围 | 数量 | 承包期限 | 预算金额(万元) |
* | ****年—****年龙山新区公共绿地零星维修工程 | *项 | 两年 | ***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任职*类证书。
*.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 时至**:**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长兴县县前东街通宝城*******)。
*.报名及认购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报名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现场报名领取,领取采购文件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复印件一份,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任职*类证书(复印件),并附上本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及报名项目名称等联系资料一份。
*.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售价:工本费***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龙山街道锦绣路*号市民服务中心*楼)(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龙山街道锦绣路*号市民服务中心*楼)(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万元整(*****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电汇/网上银行转帐形式(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交至下列帐户。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及时到帐,各投标单位应提前从开户行汇出。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杭州中信银行西湖支行
银行账号:*******************
九、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长兴县园林管理局
联系人:徐工 ***********
*、代理机构: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长兴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长兴县园林管理局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