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18-11-08 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现就长兴技师学院舞台***电子显示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及数量 | 预算 |
一 | 长兴技师学院舞台***电子显示系统采购项目 | *项 | **.*万元 |
五、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采购室内**.* 显示屏、多媒体智能控制终端、显示屏控制系统等,具体数量、参数等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兴县明珠商务大厦五楼***室 ,新紫金大酒店旁);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元,售后不退。
*.提供资料: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号等。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资格认定由采购人代表根据递交的资信文件认定。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壹仟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网上银行转帐的形式(其它方式无效)交至下列帐户: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中汇出,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网上银行转帐的形式(其它方式无效)交至下列帐户:
帐户名称: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长兴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联合村镇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电汇或转账时请在用途栏中注明:***************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长兴县锦绣路*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年**月**日*:**时在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长兴县锦绣路*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本项目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长兴技师学院
地址:长兴县回龙山大道****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明珠商务大厦五楼***室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传真:************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长兴技师学院
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