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18-06-19 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浙江省长兴县财政局批准,现就长兴县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兴县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 | 采购需求 | 采购内容 | 单位及数量 | 预算(万元) |
一 | 长兴县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 | 多点触控数字审委会应用系统 诉讼服务中心智能设备系统 网上法庭系统 网上调解室系统 人像应用共享服务平台系统 诉讼服务产品改造系统 音视频整合应用管理平台系统 道交一体化平台系统 安全管理平台系统 存储升级扩容系统 执行指挥中心建设 远程提讯系统、智能识别及简约庭音频升级改造 | *项 |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 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的单位或组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等: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不接受邮寄和传真)
*.报名地点:浙江省长兴县雉城街道明珠路***号国际商务大厦*楼(湖州建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严莹联系电话:***********。
*、.提交资料: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③并提供本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采购文件***元/套,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网上银行转帐/的形式交至下列帐户(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及时到帐,各投标人应提前从开户行汇出,提前凭回执到湖州建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收据):
收款单位(户名):湖州建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长兴支行
银行账号: ********************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号*楼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年*月*日**时在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号*楼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本项目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长兴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李伟光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湖州建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红、敖坤
联系电话:************ 传真:************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和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长兴县人民法院
湖州建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