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16-12-07 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浙江省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兴县公安局的委托,就长兴县公安局****年度***实验室耗材、设备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万元) | 技术要求或规格要求 |
* | *** 实验室耗材、设备等 | * | 批 | ***.**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时(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兴县明珠商务大厦***室(新紫金大酒店旁)。
*、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份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份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以上资格认定由代理机构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企业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注:交纳方式以电汇或网银等形式交纳,其他形式概不接受。)汇入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庆春支行
银行账号:*******************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四楼(长兴县行政中心东侧锦绣路*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时整在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四楼(长兴县行政中心东侧锦绣路*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招标公告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长兴县招投标中心(****://***.*****.***.**/)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长兴县公安局
联系人:高队长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长兴县明珠商务大厦***室(新紫金大酒店旁)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 传真:************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长兴县公安局
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