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22-02-18 00:00:00
长兴县西苕溪流域(长兴南片)综合治理一期工程**滩龙桥村水毁工程招标公告
本项目长兴县西苕溪流域(长兴南片)综合治理一期工程**滩龙桥村水毁工程,项目业主为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本工程涧滩整治总长*.*****,其中涧滩清理*.*****,新建复合式护岸***.***,新建大块石挡墙****,大块石挡墙翻新***,浆砌石挡墙修缮****,多孔板护岸加固***.**,新建砼护脚***.**,新建竹桥*座,新建亲水堰坝*座,消力池修复、迎水侧绿化等。具体施工内容、数量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投资估算约***万元,工期**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任职资格*类证书。
*.*投标人必须为《长兴县小额建设工程项目优秀承包商名录库》库内企业,库外企业无参与资格。
*.*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号文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时,下午**:**-**:**),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邮箱)②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及*类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④企业在参加投标前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提供网页截图)等有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湖州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县振力大厦***室)报名。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联 系人:杨主任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州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工 电 话:************
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湖州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