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16-03-03 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省长兴县民政局的委托,就长兴县民政局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采购为期一年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投保费用**元/人/年(固定单价),采购预算人民币***.*万元,以实际参保人数为准结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投标人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具有意外伤害保险经营许可的保险公司;
*.在长兴县设有分支机构,本地化服务能力强,快捷服务体系完善,服务队伍专业稳定;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或分支机构,具备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相应服务能力的保险服务机构(如无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由上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唯一授权,且必须隶属为同一集团旗下的子公司,只接受一家子公司报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 时至**:**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县镜水蓝庭*******)。
*.报名及认购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其中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如无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上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授权书(复印件一份);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本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联系资料一份。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 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龙山街道锦绣路*号市民服务中心*楼)(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年*月**日**∶**时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龙山街道锦绣路*号市民服务中心*楼)(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八、投标答疑时间: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年*月**日下午**:**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整 ;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下列帐户(投标保证金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实际到帐方为有效,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及时到帐,各投标人应提前从开户行汇出,凭回执到采购人财务处领取收据)。
收款单位(户名):长兴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
开户银行:长兴县农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主体与投标人主体必须完全一致,保证金必须为针对本项目专门提交,任何前期因其他项目缴纳的保证金都不得转作本项目的保证金。
十、本项目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省长兴县民政局
*.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浙江省长兴县民政局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