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18-05-14 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现就长兴县太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无人机河道监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 | 服务期限 | 技术参数 |
* | 河道无人机航拍核查 | **万元 | *年 | 详见招标文件需求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具有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包含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地理信息数据处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发售时间:****年*月**日* ****年*月**日,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兴县阳光家园*#楼北五楼)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经相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符合本项目的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包含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地理信息数据处理)资质证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箱、开户银行、账号等资料;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进行初审,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付款单位(户名):供应商所在单位名称(不得以个人名义交付)
帐户名称: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雉城支行;
银行账号:**** **** **** ***。
(注:请务必在汇款时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长兴县锦绣路*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时**分在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长兴县锦绣路*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招标信息发布媒体: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长兴县太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吴局长 联系电话:************
*、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黎
联系电话:*********** 传真:************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长兴县太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