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16-07-15 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现就长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体育馆监理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或者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项目负责人(总监)要求:房屋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发售时间:****年 * 月 **日*****年 * 月 ** 日
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浙江中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长兴县明珠路国际金座***号三楼)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 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总监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份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提供工商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企业两年内行贿犯罪记录及行贿行为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原件*份)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份并加盖公章)
*、投标保证金肆仟伍佰元整。
*、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以上资格认定由代理机构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以电汇或转账形式)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账户名称:浙江中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城站支行
银行账号:**** **** **** **** *****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年 * 月 * 日 上午*:**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四楼(长兴县行政中心东侧锦绣路*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年 * 月* 日 上午*:**时在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四楼(长兴县行政中心东侧锦绣路*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本次招标相关信息网址详见如下: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长兴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长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
代理公司:浙江中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浙江中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