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17-05-12 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申请批准,现就长兴县第四小学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供货及服务能力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浙恒采字********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
*、采购预算:**万元
*、采购内容:厨房设备采购(具体清单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具有国家质监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发售时间:****年*月**日* *月**日,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榆树街**号新天地写字楼**层招标代理部门)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 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份并加盖公章);
*、提供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近两年内“行贿犯罪记录及行贿行为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出具时间在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原件、复印件各*份并加盖公章);
*.具有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近两年度(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原件*份)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份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以上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 ;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开户名称: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行 号:************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年*月*日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四楼(长兴县行政中心东侧锦绣路*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时整在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四楼(长兴县行政中心东侧锦绣路*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长兴县招投标中心(****://***.*****.***.**/)
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十二、业务咨询:
*、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 嘉
联系电话:************ 传 真:************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长兴县第四小学
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