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15-12-04 00:00:00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兴县****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Ⅰ标,已经浙水农〔****〕**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长兴汇通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长兴县泗安镇人民政府,招标组织机构为长兴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事务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Ⅰ标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长兴县****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Ⅰ标位于湖州市长兴县泗安镇,项目主要包括:二塘山塘、大东塘*山塘、大东塘*山塘、十亩冲上塘山塘、陈富有山塘、双喜庙大塘山塘、小陈家大塘山塘等*座山塘的整治工程等。项目概算总投资为***万元。
本标段工程招标范围:山塘整治工程的坝顶改造、坝坡加固、新建溢洪道、新建放水设施、白蚁防治等工程。本标段工程投资约***万元,计划工期 ***日历天。
注:本次同时招标的有长兴县****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Ⅰ标、Ⅱ标和Ⅲ标共*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参加*个标段的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若投标人在先前已评审的标段中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则不进入后续标段的评审。评标顺序为: 长兴县****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Ⅰ标→长兴县****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Ⅱ标→长兴县****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Ⅲ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单位,请于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日 ** 时***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在企业法定代表人现场确认时缴纳。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生成银行帐号”生成本单位该标段的“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该子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允许非会员单位投标,非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的投标人应当在该标段招标公告页面点击“非会员网上注册”进行一次投标有效的临时注册,凭“注册凭证”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生成“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该子账户缴纳保证金,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在企业法定代表人现场确认时缴纳。
*.* 下载招标文件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应当持单位介绍信、会员单位持打印“查看支付情况”页面凭证(非会员单位持招标文件网上支付信息页面凭证)、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于**** 年 ** 月 ** 日 ** 时****分前(工作日上午*:**—**:**,下午*:**—**:**)到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号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现场确认并拍照留档,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同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本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 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栏目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或《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非会员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招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下午**:**,地点为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街道锦绣路*号市民服务中心*楼)本工程开标室。
*.* 未办理交易席位手续或席位费已过期的单位,须在开标前办妥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龙山街道锦绣路*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电话:************)的交易席位费。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温馨提示
*.*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不再使用原长兴县招标投标网虚拟保证金收退系统,原虚拟账户可用余额不得为本工程提供投标担保;投标人必须按本项目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自动生成的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缴纳保证金,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 投标用户企业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信息若有变更应及时更新;若不能及时更新,在开标时应提供新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信息不及时更新,又不能提供新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导致保证金转出账户与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 非会员投标的,开标时应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汇通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长兴县政府投资项目
长兴县泗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事务处
地 址:长兴县行政中心**楼 地 址:雉城街道锦绣路*号市民服务中心*楼
联系人: 吴 工 联系人: 盛 工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 年**月* 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格条件内容 |
一 | 企业 |
* | 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近*年(****年**月*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
* | 应未被长兴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
* | 其他要求:无。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三级聘用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
* | 项目负责人近*年(自****年**月*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
* |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所在地区(长兴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
*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
* |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
|
|
三 | 其它 |
* |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人。 |
* |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
*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近*个月出具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
* | 其他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