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2026-03-21 00:00:00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泉州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为加强我市环评技术单位管理,规范技术单位及从业人员职业行为,有效促进环评技术单位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现将****年*月份全市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情况下发给你们(详见附件),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月份全市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总体情况
全市共审批环评报告书(表)**个,**分以上的项目**个,**分以下(不及格)的项目*个。
评分**分以下的项目(*个):
*.福建省南安市都顺石材有限公司年产大理石石板材**万平方米、花岗岩石板**万平方米、异形石材*万平方米项目(编制主持人:林芳淼)。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评价因子中遗漏苯乙烯的源强核算及排放标准;(*)项目生活污水自行监测频次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福建省泉州新佰科石材有限公司年总产大理石板材**万平方米、花岗岩石板材*万平方米、异形板材****立方米项目(编制主持人:朱瑞鑫)。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大理石板材生产废水的产生情况分析不清楚;(*)遗漏网布边角料的内容分析;(*)遗漏苯乙烯的源强核算及排放标准。
二、处理意见
鉴于泉州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福建省南安市都顺石材有限公司年产大理石石板材**万平方米、花岗岩石板**万平方米、异形石材*万平方米项目”和厦门毅协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福建省泉州新佰科石材有限公司年总产大理石板材**万平方米、花岗岩石板材*万平方米、异形板材****立方米项目”环评文件过程中存在不符合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问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泉州市环评文件编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泉环保评〔****〕**号),现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部令第*号)、《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号)要求,由泉州市晋江、南安生态环境局分别对泉州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厦门毅协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个项目编制主持人启动失信记分。
三、工作要求
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编制单位的监督管理和质量考核工作,确保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的专业性和审批的权威性。同时,督促相关编制单位,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提高后续环评文件的编制质量。
附件:****年*月份全市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情况一览表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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