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2026-03-20 00:00:00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局工作需要,现就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清镇分局****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及服务范围
中选法律顾问应为我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法律服务:
*.解答日常法律与政策咨询,根据需要出具书面法律意见或建议书;
*.就我局已面临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供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或参与非诉讼谈判、调解;
*.代理我局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仲裁及其他法律程序;
*.对我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供书面意见;
*.协助处理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其他法律问题;
*.协助开展法治宣传与法律知识培训活动;
*.应要求参与相关会议、谈判,并提供现场或书面法律意见;
*.对我局拟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等进行法律风险评估;
*.按要求及时提供其他相关法律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从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有效执业许可的法律服务机构。具体要求如下:
*.律师事务所:须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其他企业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相关内容;
*.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项目预算与服务期限
(一)项目预算:本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万元以内(含税)。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壹年。
四、比选响应文件要求
(一)文件组成:响应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承诺;
*.符合“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根据本项目评分标准(详见附件)所作出的响应及证明文件;
*.服务方案、报价单等;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封装要求:所有响应文件应封装于密封袋内,封袋上清晰注明“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清镇分局****年常年法律顾问项目投标文件”、供应商名称,并在所有密封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报名与文件提交
(一)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三)提交方式:接受现场递交或邮寄(建议使用***或顺丰快递,以签收时间为准)。
(四)提交/邮寄地址:
采购人: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清镇分局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中环国际*组团商业街*区*层***室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
六、比选信息
(一)比选时间:暂定于****年*月**日以后一周内(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二)比选地点: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清镇分局***会议室。
(三)评审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将根据附件中的评分标准对有效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按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则报价低者排名优先。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的修改、补充通知(如有)将以书面形式发布,对供应商具有同等约束力。
*.本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清镇分局采购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清镇分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评分标准》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清镇分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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