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葫芦岛-2026-03-20 00:00:00
葫芦岛市连山河综合治理工程生态绿廊一期项目*** 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 ******************
| 葫芦岛市连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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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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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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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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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连山河综合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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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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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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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来源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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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本级预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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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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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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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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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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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包)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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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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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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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堤防**.**千米,其中左岸*.***千米,右岸*.***千米,左岸设计微地形*.***千米,河道整治总长度*.***千米,城区段新建护岸工程*.***千米,农村段新建护岸工程*.***千米,新建穿堤涵管*座,新建穿堤方涵*座,新建东官沟河河口防洪闸*座,新建拦河坝*座,新建农村段景观节点*处,新建生态缓冲带*.***千米,新建信息化工程(包含水位站*个,流量监测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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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 (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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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连山河综合治理工程生态绿廊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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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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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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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 (包)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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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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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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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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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资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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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或者具有独立承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能力的法人单位并且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水利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及以上或者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乙级(设计专业资质)及以上或者风景园林工程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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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 (包)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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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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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 (包)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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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河综合治理工程生态绿廊一期项目位于连山河的城市段内,北起兴发桥,南至连山河连山区与龙港区交界处。河道景观总长度约*.**千米(其中北岸长约*.**千米、南岸长约*.**千米) , 总占地面积约**.**公顷。蓝线宽度******米, 绿线宽度*.****米。上述项目的施工、勘察设计和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防洪影响评价的专题报告编制的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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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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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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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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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函、电汇、现金、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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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 (包)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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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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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包)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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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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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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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或者[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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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 (包)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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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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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包)文件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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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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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包)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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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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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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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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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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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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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质的单位,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联合体各方单位、项目负责人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联合体最多允许*家单位。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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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兼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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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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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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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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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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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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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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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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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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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陆“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 ***.*******.***/*********/ ****/ *****)”上进行投标确认,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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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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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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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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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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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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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 ****/ *****) ”指定栏目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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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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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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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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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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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方式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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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登陆“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 ***.*******.***/**************/ *******/ **********/ *****)”进入所投项目。投标人须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实体**数字证书或移动**数字证书远程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分钟内(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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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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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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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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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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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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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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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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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辽宁省水利工程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的,请登陆“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公共资源一网交易登陆入口—水利工程交易系统一交易主体注册”,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方法详见《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下载网站: *****:/
/ ***. **. ***. **/ ***/ ****/ ****/*******************/ *****. *****)”, 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开展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其他交易平台项目按照各交易平台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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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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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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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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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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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部门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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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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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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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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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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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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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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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葫芦岛市海星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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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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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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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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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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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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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邮箱
|
*******@***.***
|
| 地址
|
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路***** 号*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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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张颖
|
电话
|
************
|
招标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