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鼎市流美大桥连接线工程有效入围投标人公示[第(3)次答疑]
2026-03-20
福建/宁德 变更澄清
福鼎市-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鼎市流美大桥连接线工程有效入围投标人公示[第(3)次答疑]
福建/宁德-2026-03-20 00:00:00

福鼎市流美大桥连接线工程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福鼎市流美大桥连接线工程(招标编号:********************),现将招标文件补充如下:
*、招标文件第*章招标公告 第*项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原:
人民币**万元,根据《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关于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宁建规〔****〕*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筑[****]**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对于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应当无条件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对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由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将其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不适用于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且投标保证金仅限于使用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提交,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投标函》中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按“*”元填写,但须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不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则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填写。
修改为:
人民币**万元,(根据《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关于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宁建规〔****〕*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筑[****]**号)文件规定:实行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建省龙头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属于免缴投标保证金的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建省龙头企业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附后),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适用于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金额按*元填写;投标人不适用于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按******元填写)
*、招标文件第*章投标须知第*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条,原:
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
*.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
*.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不适用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不适用分;
*.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
修改为:
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
*.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
*.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不适用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不适用分;
*.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

*.招标文件 * 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原:

**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材料、设备的单价

详见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中“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中的“二、材料”序号第***、***、**、**、**、*****、***、***、**、*******、***、*******、***、***、*******、***、*******、***、***、*******、*******、*******、*******、*******、*******、*******、***、***、*******。

修改为:

**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材料、设备的单价

详见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中“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中的“二、材料”序号第***、***、**、**、**、*****、***、***、***、*******、***、*******、***、***、*******、***、*******、***、***、*******、*******、*******、*******、*******、*******、*******、***、***、*******。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本补充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宁 德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上发布。

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标人:福鼎市市政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虹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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