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2026-03-20 00:00:00
项目名称 | 一辆报废金旅牌客车(苏******)公开转让 | 项目编号 | ***************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
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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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号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
标的现状 | 报废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江苏斯坦特汽车鉴定评估中心 | |||||||||||||||
转让底价(元) |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江苏省财政厅 |
特别 | 一、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物并对标的物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二、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应至现场仔细、认真查勘现场,评估转让资产的实际状况,并充分预估到涉及税费税率情况、闲置资产拆卸环境、拆卸难度以及拆卸后的资产状况。意向受让方自行向转让方咨询所涉税费开票情况(税种、税率等)。 三、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资产转让合同》(详见公告附件),一旦成为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署该合同及其附件,接受相应条款的约束,不得以标的所涉税费税率、数量、现状为由拒绝签订上述合同。 四、标的物整体转让,不分拆,须按标的物的现状整体受让。 五、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除及后续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付清所有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拆卸、切割、装运等工作,并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七、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或者转让方对标的物拆除有特别要求的,受让方须自身具备或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拆除标的物,并将委托拆除合同和/或相关资质证书作为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的必要附件。 八、成交后,转让方将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的注销登记手续。 以上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照《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详见公告附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仅限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报名。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号)相关规定,受让方必须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证书。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 |
标的交割 | 按照《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详见公告附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交易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联系人:李老师:************* 看样地点: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 **:**:**至********** **:**:** | ||
报名手续 | 一、交易方式为动态报价;竞买人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江苏产权市场交易平台(**.****.***.**),按照平台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对转让标的提交竞买申请。竞买人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江苏产权市场交易平台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的自身行为。 二、意向受让方须上传并提交材料: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收购承诺函(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四)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证书; (五) 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转让方或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意向受让方应于延时报价开始前*个小时之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 三、交纳交易保证金:竞买人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江苏产权市场交易平台系统指定的账户缴纳足额交易保证金。交易所仅接受以竞买人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四、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将被取消该次竞价资格: (一)逾期未登陆江苏产权市场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或其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二)逾期未向江苏产权市场交易平台系统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三)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保证金金额:金额 *****元,按系统提示交纳。 二、竞买人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竞买人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竞买或网络竞价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保证内容: (一)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 (二)意向受让方若出现违反上述第三条“保证内容”相关情形的,或以不了解标的税费税率、数量、现状等情况为由推诿拖延,未在上述期限内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经转让方申请,交易所有权在扣除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用于对相关方的补偿,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本项目并另行处置转让标的。 (三)其他情况下保证金的处置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执行。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按《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号)确定的收费标准向受让方收取交易服务费 | |||
附件下载 | *.资产转让合同(*).*** |
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徐先生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 |
咨询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号金财大楼** | |
技术支持 | 徐女士:************,************ | |
其 他 | 传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