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葫芦岛-2026-03-17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龙港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龙港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葫芦岛市公安局
地 址:龙湾大街四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葫芦岛市泓宇物业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龙港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质量要求:我公司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供应货物必要品种的检疫检测报告、蔬菜农药残留化验单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予以退货或要求换货,我公司按要求及时补货。冻品在化冰后发现质量问题供应商核实后应予退货。 供货要求:运输和包装:我公司针对本项目配备专业配送人员和专用配送车辆,车辆应具备配送菜品的载重能力。配送人员需保证*人以上,并持健康证上岗。并建立货物运输车辆的定期消毒制度,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交叉污染及货物安全性出现问题。用于货物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无污染。货物的包装和标签必须符合相应的规定和要求。用于盛放货物的容器要清洁、干燥、牢固、无异味、无霉变现象,食品包装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包装完好无破损。包装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装卸过程严防机械损伤。运抵后,由我公司负责将货物按照需求搬运至各库房。 运货费用:送货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