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黄庄镇北里自沽村146.2亩坑塘水面经营权
2026-03-20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宝坻区黄庄镇北里自沽村146.2亩坑塘水面经营权
天津-2026-03-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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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黄庄镇北里自沽村***.*亩坑塘水面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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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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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北里自沽村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北里自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黄庄镇北里自沽村***.*亩坑塘水面经营权 | ||
| 挂牌价格 | ****.***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需缴纳电费、电力设施押金*****元。合同终止后由村委会人员现场检查电力设施,如果无问题则退还押金;如果有拖欠电费或者电力设施受损等情况,则押金不予退还。 *、承包的鱼池只能用于淡水养殖,不得植树取土等活动,如承包方有违反规定的行为,终止合同,押金不予退还。 *、承包方在竞价前需到现场实地勘察并接受鱼池台面的现状,对所承包鱼池没有异议。水费、电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方负责,发包方不保证水源、电源。有电的鱼池按现有电力设施发包,合同期内如有损坏由承包方自行解决,费用自付。 *、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不得私自改变现状。如需对鱼池进行施工改造,应征得发包方书面同意后进行施工,如私自施工,合同自动解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承包费及押金不予退还。 *、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集体或相关部门进行勘察、施工或占用等项目,必须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赔偿,赔偿款归各权利人所有,如承包方不同意,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合同自动解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自动施工、购置的建筑、设备等承包期满前由承包方自动拆除,如不拆除,无偿归集体所有。 *、竞价产生的信息技术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等费用由竞价方支付。 *、流转期限为 **** 年 * 月 ** 日 至 ****年 * 月 ** 日,不满 * 年按 * 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人员 | ||
| 转出用途 | 渔业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 | ||
| 挂牌期 | *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对我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