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2026-03-20 00:00:00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需实施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编制技术服务项目,现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服务单位参与竞标,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一、采购简要说明
(一)服务内容
深入研判未来五年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提出生态与环保领域内的建设目标、战略任务和对策,科学编制《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为建设美丽江海、实现永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
(二)预期项目成果
完成《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成果的评审、编印与上报等程序,并提交《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报告文本、图集、编制说明、专题研究成果、意见建议采纳情况、专家论证报告、合法性审核意见等其他支撑材料。
(三)项目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如规划成果因不可抗力未完成印发的,需继续跟进,直至印发)。
(四)服务费用及报价方式
本项目总费用最高限价为**万元(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价格为总包干价,即报价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劳务费、交通费、税费等全部费用的总和。
二、供应商的资质要求(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三、报名材料清单
(一)评分细则及其分值所需的证明材料及其目录(见附件*)。
(二)供应商响应文件,包括对本项目需求的响应情况、报价单(见附件*)、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附件*)、承诺书(附件*)等内容。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报价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四)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五)如投标供应商是小微企业,请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并提供在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结果截图。
(六)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与本项目需求相关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四、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
(一)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评审确定一家供应商。
(二)按照《评分细则》(见附件*)进行评分,综合得分平均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如两家以上供应商的评审分数相同的,以报价最低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三)评审结果公示*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在**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五、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点**分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响应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发至以下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
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号
邮编:******
联系人及电话:李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