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废《五指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遴选五指山市委、市政府大院办公区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的公告
2026-03-13
海南/省直辖县 招标采购
关于作废《五指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遴选五指山市委、市政府大院办公区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的公告
海南/省直辖县-2026-03-13 00:00:00
关于作废《五指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遴选五指山市委、市政府大院办公区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的公告
海南/省直辖县-2026-03-13 00:00:00
|
|
来源: 五指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发文机关: 五指山市政府办 |
分享到:
|
我中心于****年**月**日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五指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遴选五指山市委、市政府大院办公区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以下简称“原遴选公告”)。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琼财采〔****〕** 号)相关规定,该项目预算金额已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需按政府采购程序执行。经我中心研究决定,对原遴选公告予以作废,此前依据该公告进行的相关报名及遴选程序均不再有效。该项目后续将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进行,具体采购信息以另行发布的政府采购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五指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年*月**日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