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3-20
四川/凉山 质疑投诉
会东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凉山-2026-03-20 00:00:00
会东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会东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会东县城春节主要道路、广场亮化装饰照明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昌盛弘博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蜀泸大道**号*幢*层**号

被投诉人:会东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会东县三鑫路北二段***号

被投诉人:四川凉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昌市长安北路*号同德苑商业楼*楼

四、基本情况

四川凉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会东县城市管理局会东县城春节主要道路、广场亮化装饰照明设备采购(*****************),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要求多项产品利用指定特向特定企业产品、品牌、技术路线检测报、存在指定性、唯一性设置,响应公平竞争,人为设置控标门槛,以其不合理条件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供应商,控标、所量身定制的差异检测项。以其他不合理限制排斥供应商。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要求多项产品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存在指定性、以其不合理条件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供应商,排斥了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的检验或试验报告,以其他不合理限制排斥供应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会东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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