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国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国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食堂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3-20
湖南/长沙 招标采购
长沙市天心国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国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食堂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南/长沙-2026-03-20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长沙市天心国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首年服务期限届满前,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全年服务质量进行年度总评,经采购人评定供应商提供的第一年服务质量已达到采购人要求,双方可续签第二年合同。若采购人决定不续约或双方未能就续约达成一致,本合同首年到期自动终止。
采购需求: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 **:**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湖南恒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雀园路***号创谷产业园**栋*********房)
*、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湖南恒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雀园路***号创谷产业园**栋*********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谈判文件的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 **:**
*、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湖南恒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雀园路***号创谷产业园**栋*********房)
五、开启:
*、开启时间: ********** **:**
*、开启地点: 湖南恒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雀园路***号创谷产业园**栋*********房)
六、公告期限:
自**********起至**********止(*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重点注意: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负责项目的监管及相关问题处理,如有任何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长沙政府采购网仅提供信息服务,不对项目承担任何责任。
附件列表:
湖南/长沙-2026-03-20 00:00:00
长沙市天心国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国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食堂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长沙市采购网 || 来源: || 公告创建时间:********** **:**:**
|
项目概况 长沙市天心国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食堂运营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南恒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雀园路***号创谷产业园**栋*********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长沙市天心国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首年服务期限届满前,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全年服务质量进行年度总评,经采购人评定供应商提供的第一年服务质量已达到采购人要求,双方可续签第二年合同。若采购人决定不续约或双方未能就续约达成一致,本合同首年到期自动终止。
采购需求: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 * | 其他服务 | 长沙市天心国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 长沙市天心国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拟委托运营公司,提供食堂运营服务,并出具运营方案,运营方案主要作为食堂日常经营活动的依据。服务范围包含天心国资集团及集团内部各关联公司员工共计约**人。 | * | 项 | ****** | ****** |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详见磋商文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供应商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 **:**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湖南恒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雀园路***号创谷产业园**栋*********房)
*、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湖南恒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雀园路***号创谷产业园**栋*********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谈判文件的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 **:**
*、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湖南恒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雀园路***号创谷产业园**栋*********房)
五、开启:
*、开启时间: ********** **:**
*、开启地点: 湖南恒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雀园路***号创谷产业园**栋*********房)
六、公告期限:
自**********起至**********止(*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 一、采购人信息 |
| 采购单位:长沙市天心国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李女士、雷女士 |
| 电 话:************* |
|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雀园路***号创谷产业园*栋**层*********房 |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 代理机构:湖南恒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张冠军、张志鹏、舒超凡、胡艳、张炼 |
| 电 话:************* |
|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雀园路***号创谷产业园**栋*********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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