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3-20 00:00:00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妈祖院区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服务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拟对妈祖院区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服务项目进行院内招标,现邀请符合资质要求、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报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妈祖院区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院内线上询价采购(仅通过医院采购管理系统操作)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元(含税),为本项目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总价不得超过该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
(四)服务周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采购清单及控价(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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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监测人数 |
控制单价(元)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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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妈祖院区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服务 |
** |
*** |
***** |
具备中子监测技术能力 |
二、服务要求
(一)监测服务须严格遵守《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等国家及福建省相关放射卫生规范要求。
(二)具备专业的中子个人剂量监测技术能力,配备符合标准的监测设备和专业技术团队,监测流程规范、操作合规。
(三)按行业规范及时出具合法、有效、精准的个人剂量监测报告,报告出具时限符合医院实际工作需求。
(四)提供技术咨询及问题响应服务,及时解答医院关于监测数据、报告解读、放射防护等相关问题。
(五)保障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六)需承担各类监测报告和个人剂量计的邮寄、接收等全部物流费用,确保寄递过程安全、及时。
三、结算方式
双方按服务周期进行结算,合同期满且服务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能被甲方所在地税务部门认可且与甲方付款金额等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再采用对公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等额的监测服务费。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个人剂量监测相关服务。
(二)具备中子个人剂量监测专项资质,持有个人剂量监测相关有效资质证书,具备独立开展中子个人剂量监测的技术能力。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上传查询截图)。
五、报价文件线上递交要求
(一)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北京时间),系统届时自动关闭上传通道,逾期未上传、上传文件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二)递交渠道:仅通过医院采购管理系统(****://**.**.***.***:****/***/#/**********)本项目对应端口进行线上上传,不接受线下递交、邮寄、邮箱等其他方式。
(三)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包含报价单(需明确总报价、服务周期、付款方式、售后保障等关键信息);
(*)供应商有效期内营业执照、中子个人剂量监测资质证明等相关证书复印件;
(*)如有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如有)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信用查询截图;
(*)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为***格式,按系统要求的文件顺序上传;
(*)报价为一次性固定报价,上传后不可更改,请确保文件清晰可辨。
六、线上评审与成交确定
评审时间:****年*月**日,评审工作在医院采购管理系统后台开展,评审小组对供应商资格及报价文件进行审核,在资质符合、服务能力达标的前提下,按最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其他重要事宜
(一)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二)供应商应保证在系统内上传的所有材料、报价信息真实、有效、完整,若存在弄虚作假、串通报价、恶意低价竞标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价/成交资格,列入医院供应商黑名单,禁止参与医院后续所有院内采购项目,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成交供应商需按医院要求及时签订服务合同,保障监测服务的顺利开展,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监测工作中断,医院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相关损失。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新权路**号公共卫生与预防保健处办公室***
联系人:林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