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对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新一代信息技术实训中心——智能电子工业互联网实训平台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3-20
湖北/宜昌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对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新一代信息技术实训中心——智能电子工业互联网实训平台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宜昌-2026-03-20 00:00:00

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对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新一代信息技术实训中心——智能电子工业互联网实训平台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宜昌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新一代信息技术实训中心——智能电子工业互联网实训平台设备采购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中天新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馨宇家园小区泰山路****号

被投诉人:湖北灼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号

相关供应商*:广州广学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瑞香路*号之一(*栋二层自编***室)

三、基本情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万元,项目编号为******************,采购计划备案号为*****************。****年**月*日,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月*日,发布了中标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为广州广学教学设备有限公司,成交金额为***万元。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中标公司提供的(广州柳森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网关数据采集模块产品无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不得接入公用电信网使用和在国内销售,不符合《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公司提供的供应商广州柳森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不属于工业企业,经公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数据及响应的多款产品的供应公司均为广州柳森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生产提供,属于提供虚假产品谋取中标;*.中标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常州常工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数据和我司查询到的常州常工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的数据严重不符,中标公司在《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承诺“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局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宜昌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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