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和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两房”物业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2026-03-20
河南/郑州 中标结果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和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两房”物业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河南/郑州-2026-03-20 00:00:00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和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两房”物业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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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和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两房”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服务期限

备注信息

***************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和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两房”物业服务项目

河南天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街道黑朱庄路**号康帆商务**层****、****、****室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评审总得分:

**.**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质量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和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两房”物业服务项目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和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两房”物业服务项目

满足采购人需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雅娟、谢丽春、祝恩明(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号《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收费标准的**%计取,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元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

地址:郑东新区安泽路*号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商都路与黄河南路交叉口财信大厦*****层

联系人:王进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进

联系方式:*************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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