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2026-03-20 00:00:00
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年新华日报合作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项目名称:****年新华日报合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拟采购《新华日报》重点宣传、深度报道、考核信息报道及“交汇点新闻”客户端新媒体发布等服务,旨在借助省级主流媒体平台,全方位展示汾湖高新区在项目建设、深化改革、产业格局重构、创新主体培育、营商环境提优等方面的高质量发展成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发布平台的唯一性:《新华日报》是中共江苏省委机关报,是江苏省内最具权威性的主流平面媒体;“交汇点新闻”客户端作为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打造的江苏第一移动媒体品牌,下载量超****万。其重要版面资源和官方发布渠道具有不可替代性,是汾湖高新区展示高质量发展成果、满足上级宣传考核要求的必选平台。
*.渠道资源的排他性:本项目采购的核心是新闻采编与版面发布权限。新闻版面资源不同于普通广告位,其采编和发布权由新华报业传媒集团独家所有。任何第三方机构均无法通过其他合法渠道获取《新华日报》的新闻版面或“交汇点”的官方发布权限。
*.新华日报社苏州分社是《新华日报》在苏州的唯一管理机构,负责新华日报社苏州地区相关业务的统筹和开展。江苏新华报业时代江南传媒有限公司是新华日报社苏州分社的独家经营性公司,负责新华日报社苏州分社相关经营业务的开展。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拟确定江苏新华报业时代江南传媒有限公司(地址:苏州高新区培源路*号)为本次“****年新华日报合作项目”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江苏新华报业时代江南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技城培源路*号微系统园*号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论证人员名单
|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职称 | *****;专业 |
| *****;* | *****;俞建英 | *****;苏州市教育局装备办 | *****;中级工程师 | *****;服务 |
| *****;* | *****;许传彪 | *****;苏州建设集团 | *****;高级工程师 | *****;服务 |
| *****;* | *****;石磊 | *****;苏州家具协会 | *****;工程师 | *****;服务 |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潘若斐*****;*****;*****;*****;*****;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欣禾诚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玲、沈雪娟
联系电话:*************
本公告发布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具体以上述网站为准,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六、附件
汾湖高新区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