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第四中学校建设项目的澄清文件
2026-03-20
四川/泸州 变更澄清
叙永县第四中学校建设项目的澄清文件
四川/泸州-2026-03-20 00:00:00

叙永县第四中学校建设项目的澄清文件

发布时间:********** **:**:**来源: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叙永县第四中学校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校舍建设及附属工程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第一次)

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招标公告*.*.*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完成至少*个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类施工业绩”,具体是指: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担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并完成至少*个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类的施工业绩。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可为同一业绩,也可不为同一业绩。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或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业绩信息网页截图且平台数据等级不低于*级,截图若无法准确表明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姓名、单体建筑面积、工程类型、竣工验收情况等信息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予以佐证;如未按要求提供平台截图,或平台截图信息不全且未提供业主证明材料,相关业绩不予认可。
二、本次澄清仅对招标文件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作出澄清,未对招标文件内容、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施工图作修改。

招标人:四川省叙永第一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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