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3-20 00:00:00
酉阳自治县教委“****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音乐教学器材采购项目(一)(第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酉财采投诉〔****〕*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酉阳自治县教委“****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音乐教学器材采购项目(一)(第二次)”(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酉阳自治县教委“****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音乐教学器材采购项目(一)(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喾尧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石马河街道南桥苑**号附*号***(***号办公位)
被投诉人*: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
通讯地址:重庆市酉阳县桃花源街道源泉新路**号
被投诉人*:重庆硕园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酉阳县钟灵山大道西段***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投诉人作出对“酉阳自治县教委 ‘****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音乐器材采购项目(二)(第二次)”(项目编号:***********)的质疑答复,于****年*月**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于****年*月**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投诉现已审查终结。
一、投诉人投诉情况
投诉事项*:本次项目采购的音乐教育教学相关文字资料、小学音乐教学套件、小学音乐欣赏教学资料属于国家正式出版物产品,采购人应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对供应商设定特定资格条件。
第三篇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

事实依据:*本次项目采购音乐教育教学相关文字资料、小学音乐教学套件*、小学音乐欣赏教学资料属于国家正式出版物产品,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国家对出版物批发、零售依法实行许可制度。从事出版物批发、零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凭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开展出版物批发、零售活动;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批发、零售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委托非出版物批发、零售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出版物或者代理出版物销售业务。根据《出版物经营管理条例》规定,出版物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招标人未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作为资质条件要求属于招标文件重大缺陷,因为按照国家相应法律法规上述产品销售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也就是本次采购项目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必须作为投标人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单位违反国家强制性要求。*招标文件中“小学音乐欣赏教学资料”技术参数明确写了产品“应为国家正式出版物”。采购人的回复却说“上述采购标的均不属于《出版管理条例》界定的“出版物”范畴”。这就很难让人理解技术参数里那句“国家正式出版物”到底属于什么范畴,难道国家正式出版物还不属于出版物的范畴吗?采购人赤裸裸的表达出了指鹿为马、将错就错的态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国家对出版物批发、零售依法实行许可制度。从事出版物批发、零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凭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开展出版物批发、零售活动;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批发、零售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委托非出版物批发、零售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出版物或者代理出版物销售业务。
二、诉求
请求财政部门裁定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作为本次采购特定资格要求。
三、投诉事项的办理情况
为查明事实,我局正式受理重庆喾尧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后,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师发展中心及重庆硕园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发送了《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相关当事人收到通知书后向我局提交了情况说明和相关材料。我局认真查阅了本项目采购文件,质疑函,质疑答复等相关材料,查明以下事实:
关于投诉事项*:经我局查证核实该项目招标文件,投诉事项成立。被投诉人在在自查自纠的过程中,发现酉阳自治县教委“****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音乐器材采购项目(一)(第二次)存在同样的问题,没有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作为特定资格条件写入招标文件中。请求我局将酉阳自治县教委“****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音乐器材采购项目(一)(第二次)、酉阳自治县教委“****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音乐器材采购项目(二)(第二次)一起废标。
四、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规定决定如下:投诉事项成立,影响采购结果。我局决定如下:酉阳自治县教委“****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音乐器材采购项目(一)(第二次)、酉阳自治县教委“****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音乐器材采购项目(二)(第二次)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年*月**日
酉阳自治县教委“****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音乐教学器材采购项目(一)(第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酉财采投诉〔****〕*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酉阳自治县教委“****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音乐教学器材采购项目(一)(第二次)”(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酉阳自治县教委“****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音乐教学器材采购项目(一)(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喾尧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石马河街道南桥苑**号附*号***(***号办公位)
被投诉人*: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
通讯地址:重庆市酉阳县桃花源街道源泉新路**号
被投诉人*:重庆硕园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酉阳县钟灵山大道西段***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投诉人作出对“酉阳自治县教委 ‘****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音乐器材采购项目(二)(第二次)”(项目编号:***********)的质疑答复,于****年*月**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于****年*月**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投诉现已审查终结。
一、投诉人投诉情况
投诉事项*:本次项目采购的音乐教育教学相关文字资料、小学音乐教学套件、小学音乐欣赏教学资料属于国家正式出版物产品,采购人应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对供应商设定特定资格条件。
第三篇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

事实依据:*本次项目采购音乐教育教学相关文字资料、小学音乐教学套件*、小学音乐欣赏教学资料属于国家正式出版物产品,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国家对出版物批发、零售依法实行许可制度。从事出版物批发、零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凭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开展出版物批发、零售活动;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批发、零售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委托非出版物批发、零售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出版物或者代理出版物销售业务。根据《出版物经营管理条例》规定,出版物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招标人未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作为资质条件要求属于招标文件重大缺陷,因为按照国家相应法律法规上述产品销售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也就是本次采购项目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必须作为投标人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单位违反国家强制性要求。*招标文件中“小学音乐欣赏教学资料”技术参数明确写了产品“应为国家正式出版物”。采购人的回复却说“上述采购标的均不属于《出版管理条例》界定的“出版物”范畴”。这就很难让人理解技术参数里那句“国家正式出版物”到底属于什么范畴,难道国家正式出版物还不属于出版物的范畴吗?采购人赤裸裸的表达出了指鹿为马、将错就错的态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国家对出版物批发、零售依法实行许可制度。从事出版物批发、零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凭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开展出版物批发、零售活动;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批发、零售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委托非出版物批发、零售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出版物或者代理出版物销售业务。
二、诉求
请求财政部门裁定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作为本次采购特定资格要求。
三、投诉事项的办理情况
为查明事实,我局正式受理重庆喾尧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后,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师发展中心及重庆硕园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发送了《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相关当事人收到通知书后向我局提交了情况说明和相关材料。我局认真查阅了本项目采购文件,质疑函,质疑答复等相关材料,查明以下事实:
关于投诉事项*:经我局查证核实该项目招标文件,投诉事项成立。被投诉人在在自查自纠的过程中,发现酉阳自治县教委“****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音乐器材采购项目(一)(第二次)存在同样的问题,没有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作为特定资格条件写入招标文件中。请求我局将酉阳自治县教委“****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音乐器材采购项目(一)(第二次)、酉阳自治县教委“****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音乐器材采购项目(二)(第二次)一起废标。
四、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规定决定如下:投诉事项成立,影响采购结果。我局决定如下:酉阳自治县教委“****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音乐器材采购项目(一)(第二次)、酉阳自治县教委“****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音乐器材采购项目(二)(第二次)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