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2026-03-20 00:00:00
无人超市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包)
一、项目名称:无人超市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为我单位(所在地:奎屯市)引入智能无人超市(约**平方米),由商家对无人超市进行场地装修和设施设备购置。实现以下功能要求:(*)超市无人值守,支持多人同时购物,按照人员信息选取商品后自动扣费结算;(*)依托开放式物品柜按需及时、保质保量提供日用百货、休闲食品、饮品等,系统后台全程识别取物场景和取物行为,自动扣费,并提供全时段异常监控;(*)按照优惠价格进行商品供应,商品价格可监管,支持账目自动记录、凭证打印汇总复查;(*)无人超市产生所有数据应当进行严格储存保管,严禁对外公开,遵守我单位相关规定,采取相关安全措施,不得对外泄露。
*.供应商根据“超市基本商品品牌目录”商品内容报价下浮率应大于**%,我单位将对***种常用商品和**种不常用商品进行目录统计,对目录价格进行市场调查,供应商应当根据相应目录进行报价(下浮率)。
*.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无人超市供应不少于***种我单位人员消费占比高的日常用品、食品、饮料等,商品必须是驻地正规超市或大型电商在售主流品牌,常用商品上架率保持**%以上;每月由我部固定提供人员名单,由你部根据名单在每日*点至*点向所属人员发放每人每天优惠券**元(优惠券实际使用金额由我单位据实结算支付)。
四、资格条件:
*.一般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其他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经营范围应当包含:日用(生活)商品、各类食品、副食品、糖茶饮料、日用洗化、办公耗材、文体用品、针棉织品等超市经营范围的预包装或定型包装商品。
(二)供应商应当在新疆地区开设有运营时间超过*年的线下实体超市。
五、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前,应当向采购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万元,合同履行截止后,采购单位应当退回履约保证金。
六、履约:甲方每季度组织一次满意度调查,问卷满意度连续*次低于**%,甲方可申请解除合同;连续*个季度满意度**%以上可续签*年,但总计不得超过*年。
七、相关费用:超市开设期间产生的电费按实际发生量据实缴纳,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费用由中标方自理。
八、本次意向公开公示的内容仅为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九、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其他说明:
*.本项目处于意向公示阶段,技术要求、采购方式均为初步意向,可能不充分、不完善,现诚挚征求供应商的科学合理意见建议。
*.对供应商提出的意见我单位不做书面回复,产生的费用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当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和建议反馈我单位,逾期不予接受。
十一、意见反馈方式:
材料:供应商应当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供应商登记表(附件)
提交方式:将上述材料扫描为一个***文件(命名为无人超市采购项目+单位名称)发送至指定邮箱:**********@**.***
十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时间:**:*****:**,**:*****:**(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