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阳-2026-03-20 00:00:00
****年洞口县大屋至高峰公路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年洞口县大屋至高峰公路施工合同协议书
三、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
四、项目名称:****年洞口县大屋至高峰公路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洞口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 址:洞口县桔城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洞口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洞口县桔城路***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公路建设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年洞口县大屋至高峰公路建设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路面碎石垫层、***水泥混凝土面板、路肩培土、路侧玻形梁钢护栏、上下游端头以及轮廓标等。具体以设计施工图和采购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期及质量要求:工期:**日历天。质量:合格,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项目实施要求:工程用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国家现行材料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采购人对有关材料的品牌要求,且应有产品合格证、出厂证明书、合法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并经采购人现场代表确认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上。成交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响应文件中描述的材料、品质采购建筑材料,并查验进场。
工程验收:由采购人按合同确定的施工项目内容、要求等组织验收。按照现行国家颁布的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付款方式:承包人完成全部工程任务,并将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及工程结算资料送发包人,并经验收合格,工程计量款付至**%,发包人将工程结算资料送第三方中介机构审定后,付至审定金额的**%,承包人凭施工所在地(洞口县)税务发票同发包人进行结算,发包人除扣留实际完成的工程价款总额*%的质量保证金外(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个月),其剩余款项一次性支付给承包人。
合同金额:人民币壹佰捌拾壹万陆仟捌佰捌拾元整(¥*******.**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