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城市环境服务中心2026年两节花卉栽摆更正公告
2026-03-20
辽宁/丹东 变更澄清
丹东市城市环境服务中心2026年两节花卉栽摆更正公告
辽宁/丹东-2026-03-20 00:00:00
丹东市城市环境服务中心****年两节花卉栽摆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丹东中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丹东市城市环境服务中心****年两节花卉栽摆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现变更原采购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表、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具体内容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首页*办事指南”中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咨询:************,**办理问题请咨询**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以*盘可加密形式递交至开标现场(*盘按要求密封,详见采购文件),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提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解密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分钟。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东市城市环境服务中心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丹东中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号****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雅琦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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