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寨县排卡河水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3-20
贵州/黔东南 中标结果
丹寨县排卡河水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贵州/黔东南-2026-03-20 00:00:00
丹寨县排卡河水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供应商

标段(包):丹寨县排卡河水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 *中标供应商(*家)
序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标供应商名称报价方式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重庆信博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总价人民币******

项目名称

丹寨县排卡河水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

采购人

丹寨县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

国兴致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月******分、国兴致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第一中标候选人

重庆信博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


服务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得分

**.**

第二中标候选人

重庆长水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


服务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得分

**.**

第三中标候选人

重庆江源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


服务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得分

**.**

公示期

*******日至*******

公示说明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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