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2026-03-20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年永福县电子政务外网采购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西云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漓江一号安置小区**栋
被投诉人*: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广西桂林市永福县凤城路**号
被投诉人*: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投资发展商务大厦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就“****年*****年永福县电子政务外网采购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投诉人向本机关投诉,****年*月**日收到投诉书,经审查合格,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受理广西云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关于****年*****年永福县电子政务外网采购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的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一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于****年*月**日向被投诉项目业主单位和代理公司发出《永福县政府采购项目投诉答复通知书》及领取投诉书副本。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三条规定,于****年*月**日召开****年*****年永福县电子政务外网采购服务项目质证会。现依法作出投诉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广西云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年*****年永福县电子政务外网采购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的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永福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