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2026-03-20 00:00:00
铜陵市天井湖渔业资源捕捞及鱼苗投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皖铜华标代字【****】第***号
二、项目名称:铜陵市天井湖渔业资源捕捞及鱼苗投放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征集
四、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销售商名称:铜陵一涵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销售商地址: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东联镇玉楼村民委员会办公楼;
中标(成交)销售商中标(成交)金额:
所有捕捞鱼种每斤的综合单价:*.**元/斤
所有投放鱼苗每斤的综合单价:*.**元/斤
五、评审专家名单:洪知敏、姚粤、邓松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征集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销售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征集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供应方提出,供应方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征集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征集程序方面的质疑向征集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销售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销售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征集项目活动的销售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销售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供应方信息
名称:铜陵市天井湖景区管理处
地址:铜陵市铜官区长江西路****号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铜陵华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翠湖一路德林世家*号楼*层
联系人:崔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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