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粮食局、一米厂周边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2026-03-19
安徽/芜湖 中标结果
南陵县粮食局、一米厂周边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安徽/芜湖-2026-03-19 00:00:00

南陵县粮食局、一米厂周边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名称

南陵县粮食局、一米厂周边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 (任务书编号:****************号)

标段名称

南陵县粮食局、一米厂周边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标段编号

*****************

招标人

名称

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室

联系人及电话

罗泽军***********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勤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繁阳大道北侧磊宇大楼*楼

联系人及电话

崔贤彬***********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年**月**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鑫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仁正和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费率(%)

**.*

项目负责人

余良

证书编号:********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工期(天)

*** 个日历天 (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止)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南陵县经济开发区龙潭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

*、南陵县城市更新改造一期*小区改造全过程咨询服务

规定公示的奖项荣誉

*、荣获****年度安徽省“优秀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

*、荣获****年度安徽省“优秀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

费率(%)

**.**

项目负责人

陶宝林

证书编号:建[造]**************

证书名称: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工期(天)

*** 个日历天 (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止)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同江市城镇排水管网更新及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同江市城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

规定公示的奖项荣誉

*、****年度安徽省“优秀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

*、****年度河南省建设监理行业“优秀工程监理企业”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华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费率(%)

**.*

项目负责人

李超

证书编号:********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工期(天)

*** 个日历天 (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止)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青山湖科技城******地块住宅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

*、逊克县优质肉牛高效养殖示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规定公示的奖项荣誉

*、省级行政部门颁发的****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全过程工程咨询类)

*、省级行政部门颁发的****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工程造价咨询类)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1. 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 城市建设技术集团(浙江)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社保不通过。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 样本值单位: 宣城市宣职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鑫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建泰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评标基准价:**.**%

提示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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