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公安局新建看守所、武警中队装修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6-03-13
河南/洛阳 中标结果
新安县公安局新建看守所、武警中队装修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洛阳-2026-03-13 00:00:00

新安县公安局新建看守所、武警中队装修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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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公安局新建看守所、武警中队装修改造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号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年**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四、评审日期及地点:****年**月**日,在新安县公安局七楼会议室。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成交情况

供应商名称:河南鹏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金城寨街**号*幢*****

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伍万玖仟元整(¥******.**元)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军伟 豫************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七、谈判小组名单:韩玲、鲁志娟、王刚。

八、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规定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收取”文规定收取,由成交人支付****.**元。

九、成交公告的媒体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公告期为*个工作日。

十、成交结果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成交结果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 购 人:新安县公安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洛阳市新安县涧河大道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览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地 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九都西路西元国际**号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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