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2026-03-17 00:00:00
木兰溪治理展示馆视频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木兰溪治理展示馆视频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各有相关经验或资质的文化传媒等机构服务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三个展播视频、三个宣讲背景视频;含文稿的组织及编写,文稿报审核通过后拍摄及制作视频):
(*)视频*:
①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贯彻国家“江河战略”,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的重要治水理念和成功实践“我学我讲新思想”宣讲视频时长为**分钟左右;
②拍摄视觉新颖、内容丰富、内容完整、素材搭配合理,字幕与语音对上,背景音乐无杂乱;画质清晰,分辨率为*********,视频完整无误。
(*)视频*:
①“弘扬伟大建党精神 续写奋勇争先新篇结合木兰溪治理及正确政绩观等内容”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宣讲视频时长为*分钟左右;
②拍摄视觉新颖、内容丰富、内容完整、素材搭配合理,字幕与语音对上,背景音乐无杂乱;画质清晰,分辨率为*********,视频完整无误。
(*)视频*:
①“弘扬伟大建党精神 续写奋勇争先新篇结合木兰溪治理及“十五五”规划等内容”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宣讲视频时长为*分钟左右;
②拍摄视觉新颖、内容丰富、内容完整、素材搭配合理,字幕与语音对上,背景音乐无杂乱;画质清晰,分辨率为*********,视频完整无误。
二、报价单位条件
*、报价单位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报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报价文件。
*、参加报价的投标企业必须具备专业的文案编纂及视频拍摄、剪辑等项目相关专业人员,成果必须能满足采购方项目及深度要求;成果须经采购方集体讨论研究认定且须能配合汇报对接及随设计深度的深入不断修改完善直至项目完成。制作单位能在规定时间内出成果且能在市级(含市级)以上平台展播。
*、报价单位需以项目文案文字及视频工作量进行报价(含税)等。
*、报价单位报价书字迹必须清楚,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书需密封加盖企业公章,一经发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收回或更改。
*、报价单位需达*家或以上,未达*家则本次询价作废。
三、公示时间
本次询价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 日,共*天。
四、报价单投递时间和地点
投递时间:****年* 月 **日上午**:**前,逾期不再受理。
投递地址:莆田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 (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兰中路***号木兰溪治理展示馆)。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
林女士 联系电话:***********
莆田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
****年 **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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