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2026-03-19 00:00:00
浔中镇蒲坂村后坑头弃土场隐患治理项目
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德化县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招标项目浔中镇蒲坂村后坑头弃土场隐患治理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德建招字[****]***号,现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招标文件“第三章 第*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条款中“*、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无法在合同签订后 ** 日内全部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登记的,或无法在合同签订后 ** 日内提供《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登记的人员证书的,或《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的人员证书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修改为“*、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无法在合同签订后 ** 日内提供《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登记的人员证书的,或《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的人员证书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
*、投标文件“资格文件”“十、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格式修改为:
十、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
招标项目名称 | |||||
招标项目编号 | |||||
投标人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一 | 岗位名称 | 姓名 | 职称类型 | 职称编号 | 职称专业 |
* | 项目负责人 | ||||
二 | 岗位名称 | 姓名 | 职称类型 | 职称编号 | 职称专业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三 | 岗位名称 | 姓名 | 岗位证书类型 | 岗位证书编号 | |
* | 施工员 | ||||
* | 质量员 | ||||
* | 材料员 | ||||
* | 安全员 | ||||
* | 劳务员 | ||||
…… | …… | ||||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注:
*、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见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投标文件“资格文件”“十一、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格式修改为:
十一、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
我单位在(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中标后,将按照投标文件的《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派出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并向你方提供相应人员证书进行核对。若出现下列情形的,愿意无条件地接受你方作出的以下处理:
*、我单位在(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中标后,将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派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并按照福建省现行的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配备其他相应管理人员。若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的,愿意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
*、除不可抗力外,我方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你方交纳万元违约金;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你方交纳万元违约金。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本“补充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德化县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金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