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1+N”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EPC)总承包第1次答疑澄清
2026-03-19
贵州 变更澄清
长顺县“1+N”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EPC)总承包第1次答疑澄清
贵州-2026-03-19 00:00:00

关于“长顺县“*+*”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总承包”的更正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代理的“长顺县“*+*”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总承包”,现对招标文件作出以下更正: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勘察部分报价按照下面表格进行评分(满分*分):

投标报价下浮率

小于**%

**%

大于**%

得分

*

*

**

设计部分报价按照下面表格进行评分(满分*分):

投标报价下浮率

小于**%

**%

大于**%

得分

*

*

**

现更正为:

勘察部分报价按照下面表格进行评分(满分*分):

投标报价下浮率

小于**%

**%

大于**%

得分

*

*

*

设计部分报价按照下面表格进行评分(满分*分):

投标报价下浮率

小于**%

**%

大于**%

得分

*

*

*

其余内容不变。

变更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制作,本项目不延期。

招标人:长顺县诚福耕农业农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省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文件预览:
澄清内容.***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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