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2026-03-19 00:00:00
宜昌市园林中心****年生态惠民成效宣传影像摄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宜昌市园林中心****年生态惠民成效宣传影像摄制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宜昌市沿江大道***号金江银座****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宜昌市园林中心****年生态惠民成效宣传影像摄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折扣报价方式,最高不得超过***%,据实结算。
*.采购需求:
为采购人提供****年度摄影摄像服务,根据采购人需求,及时交付视频、照片等影像资料,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完成。中小微企业需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号金江银座****室;
*.方式:供应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一同复印在授权委托书上,无授权的仅需复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报名。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号金江银座****室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号金江银座****室
六、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逾期送达纸质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若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要求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请予以关注。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时间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人代表参加磋商会的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人参加磋商会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
*.采购公告发布媒介: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官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
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号金江银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颖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