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2026-03-19 00:00:00
莱州市中医医院体外反搏装置等设备采购需求征集意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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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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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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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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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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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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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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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信息公开
莱州市中医医院体外反搏装置等设备采购需求征集意见公告
一、项目概况
莱州市中医医院体外反搏装置等设备采购,共一包。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莱州市中医医院体外反搏装置等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
三、征求意见内容及方式
*、征求意见内容
对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及商务条款进行征集。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投标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备案证明(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注册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若投标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投标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要求所有货物的制造商为中小微型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采购项目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判断所提供的货物是否符合财库【****】** 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 号《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的规定,如实申报中小微型企业情况。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非中小微企业制造,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即日起至回复意见截止时间止,登录烟台市清廉医采服务平台后,即可免费下载。
*.回复意见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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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意见格式
请按照附件提供的参考格式回复意见。
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公告有异议的,可将书面意见(加盖公章)通过烟台市清廉医采服务平台进行反馈。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莱州市中医医院
地址:莱州市文化东街***号
联 系 人:于力苹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烟台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莱州市光州东街***号,莱州市财政局对面房地产商务楼五楼。
联 系 人:尹伟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