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3-19 00:00:00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乡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年车辆保险定点服务
磋商公告
*.磋商条件
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年度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企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保险工作的通知》,本次拟邀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参与磋商,受邀人可使用分公司、支公司的方式参与本次磋商。
*.磋商内容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乡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平潭新家园市政养护有限公司、平潭新家园环卫服务有限公司、平潭麒麟智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所属及使用的车辆购买保险,磋商保险险种包括、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万元/座、乘客**万元/座)、交强险、车辆损失险(包含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特约险),具体以实际投保为准。
*.服务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本合同签订起算,各合同主体可在投保起始日内投保。
*.控制价
*.*控制价
营业货车(两辆,为闽*******、闽*******)类型车辆的自主定价系数范围设定为*.***.*;非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特种车类型车辆的自主定价系数均设定为*.**。
*.*响应报价
响应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车辆类型,由响应人结合系统自行认定,要求响应人对每一辆车辆要求响应人对每一辆车辆(除营业货车外)均须填写车型(非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特种车)。
响应人仅需自主填报营业货车的自主定价系数,非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特种车类型车辆的自主定价系数均为固定系数*.**,响应人不按要求填报的予以无效响应处理。
响应人在自主决定响应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磋商文件中要求响应人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
*.磋商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在****年*月**日**时整之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有意参加投标人(递交报名表的)发送磋商文件,有意参加投标人(递交报名表的)未收到招标人发送的电子版磋商文件时,须及时告知招标人,若因服务器、网络延迟等原因无法收到磋商文件导致有意投标人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磋商及磋商文件的递交
磋商时间:****年*月**日**时整
磋商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城乡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大型会议室(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楼**层)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整,之后递交的磋商文件予以拒收。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
*.联系方式
地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楼**层
邮 编: ******
联系人: 林工
电 话: *************
电子邮箱:******@**.***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城乡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党群人资部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楼**层
联系电话:*************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乡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年*月**日
公告附件: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