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2026-03-19 00:00:00
银川市公园管理中心****年强电设施维修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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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银川市公园管理中心****年强电设施维修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银川市公园管理中心****年强电设施维修维护项目 | 银川市公园管理中心****年强电设施维修维护项目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 | |
| 数量合计: | * | 预算合计: | *******.** |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对符合规定的给予**%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意:评审小组在评审中发现《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供应商同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的,且符合相关价格扣除政策要求,叠加给予价格评审优惠。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文件要求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 至 ********** **:**:**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锁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系统实行**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锁业务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办理”模块查询。 *.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 ”方式,投标人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 ①投标人使用**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锁须为同一个**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 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获得帮助。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湖滨西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银川市贺兰山路与虹桥街交会处天源财汇中心*座**楼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杨菁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郭丹丹
电话:*********** ************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