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2026-03-19 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东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年*月**日至**月**日,对东阳市横店镇人民政府****年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年度横店镇人民政府(含横店镇综合服务中心)收入总计******.**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万元;支出总计******.**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万元,项目支出******.**万元。结余*元,收支平衡。
****年末,横店镇人民政府(含横店镇综合服务中心)资产合计******.**万元,负债合计****.**万元,净资产合计******.**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横店镇人民政府****年财政收支活动基本真实、合法,预算执行总体平稳,内控制度基本健全,在重点项目建设和改善优化民生方面发挥了财政支撑、保障和引导作用。本次审计也发现,横店镇人民政府在预决算编制、财政收支管理、政府采购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和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存在决算报表编制不准确,年初预算数不一致的问题。
(二)财政收支管理情况。存在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市财政专户、应收应付款长期挂账等问题。
(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存在部分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费用等问题。
(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情况。存在部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未及时竣工验收的问题。
(五)内控管理情况。存在部分广告费用支出未经集体决策的问题。
(六)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存在将房屋无偿提供给国企使用、部分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等问题。
三、审计整改要求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东阳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强化财政资金管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等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横店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审计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具体整改结果由横店镇人民政府自行向社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