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6-03-19 00:00:00
关于杭州市医疗保障事务受理中心办公场地搬迁费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
发布人: 李宁来源: 浙江鸿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杭州市医疗保障事务受理中心办公场地搬迁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杭州市医疗保障事务受理中心办公场地搬迁费主要内容:办公设备搬运拆装和空调搬运拆装服务等搬迁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鸿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绍兴路***号和平大厦***室)
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并邮件发送至*********@**.***:
报名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鸿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绍兴路***号和平大厦***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号)已分别于****年*月**日、****年*月*日和****年*月*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投诉。
*.其他事项: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医疗保障事务受理中心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西湖大道***号(现办公地址)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黄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鸿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质疑受理人:张工
电话:*************
地址:杭州市绍兴路***号和平大厦***室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附件信息:
-
报名登记表及开票信息(鸿昕)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