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六盘水-2026-03-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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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年**月**日 | |
| 文号 | 是否有效 | ||
| 标题 | 盘州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盘州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为顺利推进盘州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项目相关前期工作,规范项目招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本项目相关前期工作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报名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本次比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盘州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二)招标人:盘州市卫生健康局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地点:盘州市卫生健康局(盘州市人民医院信息科);
*.规模及内容:业务用房面积****㎡,建设涵盖盘州市人民医院、盘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盘州市中医医院、盘州市妇幼保健院、盘州市安宁医院、**家乡镇卫生院及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各乡镇村卫生室,有效整合全市全民健康信息,实现医疗服务、药品管理、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综合管理等业务场景;按照统一标准,充分利用大数据、智能**、大模型、**+等先进技术,涵盖患者医院就诊全流程、医护技人员日常工作全流程、医院精细化管理全流程、公共卫生综合管理全流程,切实提升患者的服务感受,提高医护技工作过程中的医疗质量内涵,为医院精细化监管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电子病历、临床路径、诊疗规范、财务管理、绩效考核和综合业务监管的信息管理系统,装修改造现有房屋及设施设备系统购置等;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搭建七大资源共享中心,实现县域内医疗检查、诊断、急救、供应等服务的标准化、同质化,打造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结果互认的服务模式,打通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数据通道;建成区域医疗服务协同应用体系、便民惠民服务协同应用体系、医疗管理服务协同应用体系、公共卫生服务协同应用体系、基层医疗卫生综合管理体系、基础支撑与安全保障体系,最终达到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共用。
*.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医疗服务机构的医共体建设前期调研、方案设计、项目立项、造价咨询、招标规划等相关前期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四)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前期相关工作资金已落实。
(五)比选方式:综合评分法。
二、代理机构服务范围
(一)代理范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投标法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特点,完成盘州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相关内容的全部招标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设计方案等编制单位招标代理服务。
(二)核心服务内容:按照国家及地方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招标相关备案手续;编制符合项目要求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受理投标报名、组织资格审查;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议;协助招标人处理评标过程中的异议与质疑;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并完成备案;协助招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草拟招标合同;完成招标全过程资料的汇编、整理及归档;提供与招标代理相关的专业咨询服务等。
(三)服务期限:自委托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前期工作所有招标代理事项全部完成、资料归档移交完毕止。
(四)服务要求:严格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招标文件编制规范、内容完整,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及相关政策规定;及时响应招标人需求,高效完成各项代理工作,无违法违规及不良执业行为。
三、代理机构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相关业务。
(二)在贵州省建筑业监管和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上进行备案登记;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财务状况承诺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并配备不少于*名熟悉医疗卫生行业招投标业务、具备招标师或相关专业职称的专职从业人员。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
(六)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因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及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比选。
(八)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代理业务。
四、比选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 **:*****:**。
(二)报名地点:盘州市卫生健康局规划信息科。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线上、邮寄等其他报名方式。
(四)报名时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审核后退还:
*.营业执照副本;
*.相关招投标监管平台备案登记证明材料;
*.近*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近*个月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
*.“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查询截图;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为授权委托人报名,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且授权委托人需为本单位专职从业人员(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专职从业人员名单、职称/资格证书、社保缴纳证明;
*.近*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执业行为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单位负责人无关联关系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以上所有资料需盖单位公章。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及递交
(一)比选申请文件编制要求
比选申请文件应按招标人要求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企业基本情况介绍、资格证明文件、项目招标代理实施方案、服务团队配置、近*年类似医疗卫生项目招标代理业绩、服务报价、售后服务承诺、内部管理制度等,具体编制要求以招标人发放的比选文件为准。
(二)比选文件获取
报名审核通过的投标申请人,可在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 **:*****:**,在报名地点领取比选文件,逾期不予发放。
(三)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递交地点:盘州市卫生健康局五楼会议室。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比选申请文件”字样及“请勿提前启封”标识。
六、比选评审
(一)比选人将组建比选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比选人随机抽取*名相关行业专家组成。
(二)评审小组按照本公告及比选文件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从投标申请人的企业资信、项目实施方案、服务能力、业绩情况、服务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选单位。
(三)评审结果将在盘州市人民政府网、盘州市卫生健康局官方网站等指定媒介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
七、中选及合同签订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标人向中选单位发出中选通知书;若有异议,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中选单位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招标人有权重新确定中选单位。
(三)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收费标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且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最高限价,具体以委托合同为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参照“黔招协【****】**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计取。
八、比选公告及公示的发布媒介
盘州市人民政府网、盘州市卫生健康局官方网站。
九、招标代理机构的确定
本项目确定招标代理机构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比选文件我单位将以有效方式向报名成功的招标代理机构及时发放。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盘州市卫生健康局
地址:盘州市翰林街道江源路***号
联系人:丁伟
电话:************
十一、其他说明
(一)本次比选不收取报名费、比选文件费,比选申请文件编制及递交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比选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人可自行踏勘现场,相关费用自理。
盘州市卫生健康局
****年*月**日



